今后,市房地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和市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的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区县的指导和监督。
“以往各地方政府在土地收支管理方面的不透明甚至混乱,一直受到各界的质疑和批评,此次上海管理模式的出炉,具有代表性意义。”上海北孚地产研究所副所长刘光东指出,毕竟,纳入这个管理模式的是各地每年数十亿甚至数百亿的资金,而且这些资金还扮演着各地政府“第二财政”的角色。
拒绝“猫腻”
根据上海市官方公布的自2003年开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资料,上海每年仅这部分公开出让的土地收入就相当巨大,每年少则上百亿,多则超过500亿元。
据记者初步统计,2003年—2008年上半年,上海市公开出让各类土地总面积和出让金总额分别为:2003年1632.13万平方米,共2230144万元;2004年500.30万平方米,共1200883万元;2005年707.45万平方米,共2582048万元;2006年713.08万平方米,共2522694万元;2007年2022.83万平方米,共6080862万元;2008年至今821.8334万平方米,共576082万元。
事实上,即使推行公开招拍挂出让的2003年之后,每年仍然有数量庞大的各类土地通过其他途径出让,而这些土地的出让收益外界则几乎没有获知详情的可能。而在2003年之前的很长时间里,对公众而言,土地出让的情况、出让收益情况、出让收入使用情况,几乎就是一个谜。
而这种外界包括监管机构长期的不知情状态,也成为土地出让收支各环节出现“猫腻”的“土壤”。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曾有一份调研报告披露,在一些地方政府,土地直接税收及城市扩张带来的间接税收占地方预算内收入的40%,而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占政府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
也正因为土地出让收益对地方政府来说如此重要的“特殊地位”,某种程度上成为土地收支规范管理顺利推行的阻力。专家认为,上海的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模式,值得全国其他地区借鉴。





